《电子商务法》都能解决什么问题
2017-3-20 13:05:10
2016年12月19日,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草案)通过议审。该法内容涉及支付、快递、交付、个人信息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争议解决等等。无论是出于保护消费者还是维护正常秩序的目的,我们都有必要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法。
所有的电子商务的经营者的利润最终来源于消费者,没有消费者就不存在电子商务,因此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地位不可或缺。电商在传统意义的商务活动之外,还覆盖了互联网和物流等多个领域与平台。
一、 消费者数据保护 电商发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交易是背靠背的交易,当事人并不了解彼此的情况,他们只能通过交易相对人提供的有关信息,评估交易相对人的资信状况,如果不提供个人信息,那么电子商务根本无法完成。
目前,电商会利用收集到的用户大数据为品牌提供营销服务,而电商法出台后可能要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且不可逆的匿名化处理”。如果执行的话,那大数据的商业化前景就要打折扣了。
通信公司、银行、广电公司等机构的数据不比电商要少。大数据行业人都知道,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这样的公司掌握着比BAT更全面的个人数据,那么它们在不在电商法的法律框架内?如果不在,那对个人数据的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二、明确电商平台责任 电商法中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
目前国内还没有对电商平台法律地位的明确界定,电商法就是要对电商平台的地位、性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这的确是应该的。
把信息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分开来,以保护信息所有权人的利益为主导,以保护交易相对人信息为基本原则,以限制信息经营权为着眼点,建立完整的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但不能因为电商体验好,就要承担比线下实体店更多的责任,毕竟中国80%的零售发生在线下,售假贩假的主要渠道也就在线下。
三、规范电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在电商领域的表现有商家盗图、名不副实的价格战以及“刷单”等等。
这一块监管对工商部门的管理能力会提出很高的要求,而且占总量20%的线上零售渠道也不应该占用过多的行政资源,所以不正当竞争的规范上,工商部门估计更多是要监管电商之间的竞争。至于电商内部的监管,还是要靠电商平台“自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