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电子回执解决方案
2016-2-29 16:05:45
◇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贷款并在线签订电子合同越来越得到借款方和出借方的认可。贷款平台就是为借款方和出借方提供的一个快捷安全的交易平台,使得各种贷款业务网络化、电子化、自动化。借款方可与出借方在贷款平台上签订电子合同,达成贷款意向。与此同时,伴随着电子商务带来的方便和快捷,也对电子合同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保证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所以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为用户提供法律认可的有效证据,既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升品牌形象、自身权益提供了保障。
◇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可信电子合同系统保障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加快办理速度,实现无纸化,节约成本同时,也保证合同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客户得到的都是电子文件。但电子数据存在着可以被无痕篡改的脆弱性,导致其应用范围受到限制,尤其作为法律证据使用时会受到质疑。解决电子文件和电子数据与传统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是首要问题。 本方案依据《电子签名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采用可信时间戳和数字证书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子签名,有效解决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一、方案目的:
方案希望提供可信电子合同系统,结合可信时间戳数字证书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提供电子合同签章功能(真正实现出借方与借款方的合同电子化,合法化),运营商合约机、宽带办理,供应商关系网上下单(结合EMR)确保电子合同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传统合同的不足:
1、纸质保存容易破损、遗失;
2、文件流转周期长,效率低下;
3、管理工作繁琐;
4、签署、管理、保存等环节成本高,不环保。
电子合同的优势:
1、合同签署快捷,签约速度快;
2、电子文档归档方便,持久保存;
3、电子化管理方便,可与其他信息化系统无缝对接;
4、低碳环保,签署、管理、保存等环节成本低;
5、电子文档安全性更高,无法伪造。
■ 法律保障: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赋予了电子合同法律保障。
■ 安全保障: PKI技术体系确保了电子商务、电子合同的可鉴别、防篡改、防抵赖。
二、方案特点:
方案可以使互联网金融平台产生的各类电子合同符合法律认可原件形式要求、符合法律要求的可靠电子签名格式,等同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的同等法律效力。
1、满足《电子签名法》中数据电文原件形式的要求。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数据电文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方案采用了辽宁CA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认证,能可靠的保障电子单证的形成时间和内容完整性。
2、实现可靠电子签名
根据《电子签名法》要求,只有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有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法律效力。一般电子签名(只用数字证书签名)由于采用BES(基本电子签名格式)进行签署,不能满足可靠电子签名中对时间权威性的要求,不属于可靠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中可靠电子签名条件: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已经颁布实施的《国标GB/T25064-2010》规定,电子签名格式有五种,其中未加时间戳的电子签名格式BES不满足可靠电子签名条件,只适合用于通讯过程等短暂签名。符合电子合同、单证所需要的电子签名格式为ES-T 带时间戳的电子签名(ES-T)
根据标准的可靠电子签名方式除了有数字证书,还要有可靠时间戳功能。
三、电子合同优势
1、合法性
200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发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电子合同的实现必须符合电子签名技术。出现纠纷时候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2、安全性
要确保电子合同具有不可抵赖性、完整性、时效性三项基本属性。
■ 不可抵赖性:即签署电子合同的公司不可以否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
■ 完整性:即如电子合同数据发生了恶意伪造或非法篡改,能够有效的验证。
■ 时效性:即电子合同的签署时间的认证。
3、标准化
■ 系统无需改动即可使用可信时间戳服务实现可信电子合同,不需要对原有系统有任何改动。
■ 采用ISO国际标准的PDF文件格式作为电子合同的存储介质。
■ 电子签章作为数字签名存储在PDF文件中,完全符合ISO标准。签章后的PDF文件采用AdobeReader阅读器打开,可以直接验证电子合同的真伪。